Tuesday, January 16, 2007

住房痛苦指数

北京市2006年10月的“住房痛苦指数”高出纽约近九倍。

2005年东京人的“国民住房痛苦指数”,甚至还低于2005年中国人的“国民住房痛苦指数”

伦敦人的“住房痛苦指数”=1000美元÷2362元=0.38   这个数字同样让人难置信。因为2005年北京人的“住房痛苦指数”为4.41,高出伦敦人十多倍

006年新加坡住房痛苦指数=3022新元/每平米÷3900新元=0.77

当“住房痛苦指数”小于1时,“住房痛苦指数”便可以改称“住房幸福指数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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